近日,臺資企業山東旺旺食品有限公司為了進一步落實新的《食品安全法》,確保產品品質參數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接軌,計劃將現行的餅干、飲料、果凍等執行標準變更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因變更涉及多個單元、多種產品且每個產品又涉及多種版面的包材,加上市場需求等不確定性因素,生產許可證執行標準的變更難以確定一個具體的節點。
若硬性確定變更日期,勢必造成未使用完的部分產品包材浪費,給企業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因此,該公司及時將情況反映給濟南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并請求幫助解決。
濟南市食藥監局高度重視,召開專題會議進行研究,到企業實地考察、調研,本著為企業著想、積極服務的理念,請示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在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出臺了《關于食品生產許可證產品明細中有關標準標注問題的公告》,做出了如下特別規定:
“新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頒布實施后,在原執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企業標準仍然有效的前提下,為了避免企業包裝材料以及食品標簽的浪費,新舊包裝材料和食品標簽過渡期內,企業《食品安全許可證》明細標準中的產品執行標準可同時標注新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號和原執行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企業標準號”
此項措施的實施,確保了山東旺旺公司在過渡期內公司的正常生產,避免了企業包裝材料及食品標簽的浪費。經初步統計,過渡期內旺旺公司使用舊版包裝膜約600余萬米、包裝袋1000余萬個,節約包材300余萬元。